2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去年购置住宅物业人士当中,超过九成属首次置业,考虑到买卖或转让住宅及非住宅物业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第二标准税率)的税阶,自2010年都未有调整,决定对此作出调整,主要目的是减轻一般家庭首次置业的负担,特别是中小单位,但1000万元以上的从价印花税维持不变。有关调整将按今日在宪报刊发的《公共收入保障令》即日生效,预计这项措施将会令3.7万名买家受惠,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约19亿元。
2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去年购置住宅物业人士当中,超过九成属首次置业,考虑到买卖或转让住宅及非住宅物业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第二标准税率)的税阶,自2010年都未有调整,决定对此作出调整,主要目的是减轻一般家庭首次置业的负担,特别是中小单位,但1000万元以上的从价印花税维持不变。有关调整将按今日在宪报刊发的《公共收入保障令》即日生效,预计这项措施将会令3.7万名买家受惠,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约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