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由于晋城市环境质量出现严重倒退,121人被追责问责,并查办环保违法违规案件419件。
近年来,晋城市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先后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2015年,晋城市二级以上天气达到263天,综合指数为6.48,空气质量排名列山西全省前列;2015年水质优良断面占监测断面的60%,处于全省较好水平。但今年1至4月,晋城市空气质量急剧下滑,全省排位倒数第一,并受到环保部通报。
2016年7月18日至8月20日,山西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组织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晋城市进行督察。
督察发现,晋城市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例如,全市工业企业、生活燃煤、机动车尾气和工地、道路、堆场扬尘排污突出,对市区PM2.5和PM10的平均贡献率高达85%,成为市区形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因素;工业、农业、生活废水排污突出,年排放化学需氧量30149吨、氨氮4411吨,单位排放量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的83%和98%。
日前,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督察情况向晋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认为,晋城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履职落实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认识不高、履职不力,对影响环境质量的问题和隐患排查不严、整治不力。
晋城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共查办环保违法违规案件419件,对121人进行追责问责。经过前期整治,今年第三季度晋城市空气质量连续3个月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