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青,一名受尊敬的常青树企业家
王长青,男,汉族,1952年3月出生,山西省灵石县梁家焉乡西沟村人,中共党员,现任山西天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总裁。王长青同志带领天星集团经过40多年的创新跨越发展,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天星集团被誉为山西的龙头企业,连续三年被评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本人被评为山西省功勋企业家、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建设,受到广泛的推崇和赞誉,获得了扶贫捐赠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天星集团被评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由于其个人的突出表现,被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认同,被任命或选举为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山西省企业联合会、山西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山西省改革创新研究会副会长,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副理事长,世界晋商总会副主席等职。
王长青的核心价值观“企业要造福社会”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王长青认为民营企业要造福社会,这是全社会赋予民营企业的历史使命,也是民营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他说,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企业,一定是没有远见,没有境界,没有价值的企业,也一定是靠机会一时盈利的企业,缺失了责任一定不会走得太远。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他围绕责任打造天星使命价值文化,要求天星人在发展中坚持把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始终贯穿在企业的担当过程中,体现天星人的价值情怀。在发展中不断与社会与人民高度融合,建立起了“强企报国、履责利民”的使命价值文化,成为天星企业文化几十年来最重要的法宝。天星集团能有今天的发展成就,最重要的是坚持把企业的战略目标与国家的发展目标相结合,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结合,在企业做强做大的同时,发展不忘社会,致富不忘人民,以强烈的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感恩回报社会,为推动社会建设贡献力量。王长青认为“衡量一个企业是不是受社会尊重的企业,不是看你有多少钱,积累了多大财富,而是看你为社会做了多少事,帮了多少人,为社会做出多大贡献”,这是界定衡量自己担当责任的标尺。
王长青的企业家标准“为社会创造财富”
一名真正企业家的标准是什么。在他的理解中,一个完美的企业家是有思想、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有境界、有创新精神的实业家,是推动社会的动力,是创造价值的载体,不仅能让自己的企业经历大风大浪不断做强做大,更重要的是履行社会责任,让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紧密相融,让社会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他认为要把自己的企业办成一个受社会尊重的企业,应该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做企业家,不做创业家,通过创业让自己成长为一位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家,这是企业家的使命;二要打造百年企业,而不要昙花一现,我们不能靠命运、靠机会去赚钱,而要靠努力、靠本领去发展,破除企业三年寿命周期的怪圈,让自己的企业走的更远;三要履行社会责任,不要为富不仁,履行社会责任是当今企业家高尚的境界和使命,要懂得我们发展的环境是靠社会提供的,我们所利用的资源也是社会的资源,因此,我们创造的财富是为社会而创造的,企业家成功了,企业发展了,理应回报社会,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惠及于社会,与民共有、共享,应该说这是一种共赢,也是企业人创造价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事情。
王长青的财富价值观“让财富为社会服务”
王长青倡导天星人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一位高尚而有远见的企业家不应该把财富当做自己的私产,而应该让它成为社会的财富,我们只是财富的经营者,是社会对我们的信任,把这些财富委托给我们,让我们经营得更好,让我们将财富分配给社会最需要的地方,让财富为社会服务。”他始终认为,企业发展了就应该回馈社会,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于民,惠及于社会,这是企业家做企业的目的所在,也是天星创造的不同于别人的价值观文化。只有脚踏实地的担当,付诸于行动,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反过来只有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责任,才能让企业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因此,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持续发展强企固本的根本出路,这是企业家高尚的境界。
王长青用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
天星集团主动承担建设了为县城居民供气供热的惠民项目,在近年焦化行业市场低迷、价格下跌,公司面临经营性亏损的困境,公司仍然提出了“以气定产”的经营策略,确保当地居民生活用气和供热;当地一批企业频临倒闭,企业难以维持,下岗职工堵政府大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政府的支持下,公司顾全大局,并购了乡镇煤运公司、新型建材厂、鞋帽厂为500余名下岗员工安排了工作,为灵石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在落实省政府对煤炭企业的整合中,公司出巨资实施搬迁移民两个自然村,为近1000名村民建设了新村,为推进当地城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为了解决当地伤残人员的生活,在各级残联的支持下,公司帮助56名残疾人员解决了就业、生活、福利等,为当地的残疾事业做出了贡献;公司从2008年开始为帮助贫困学生圆大学梦,建立了“金秋助学”扶助基金,累计捐资近千万元;特别是在国家发生重大灾害时,比如汶川大地震、南方冰雪灾害,以及慰问老区三老人员事业中,公司将力量延伸到国家需要的地方,为社会和谐尽责尽力,尤其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王长青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指示,向全集团发出紧急动员令: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员响应,层层落实,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在他的带领下,全集团几千员工零感染,并及时向疫区捐赠各类防疫物资100多万元,有序复工为恢复社会生产支持疫情防控做出了突出贡献。天星集团关注民生事业、社会公益事业有口皆碑,比比皆是,即到目前为新农村建设、捐资助学、贫困救助、老年事业、文化事业、环保事业、光彩事业、产业扶贫事业累计已超亿元,受到了社会的赞誉。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晋中市委市政府、灵石县委县政府评为“最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的美誉。
王长青常讲,民营企业家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要肩负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重任,站在时代的高点上,积极投身国家建设的事业中,不辱使命,履行责任,与民共富,与国同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而努力奋斗!
张卫龙
2020年4月
山西晋中市委建议免去王长青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青年报,太原2009年12月16日电(记者王俊秀)12月13日,山西省晋中市委新闻发言人李苏平就媒体报道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青“从政经商两不误”及有关问题情况进行了通报。全文如下:
2009年12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青同志有关问题后,晋中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媒体所反映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
王长青同志从1998年6月起任灵石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2008年5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鉴于王长青同志在担任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脱钩,经晋中市委研究决定,建议免去其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对媒体所反映的其他问题,晋中市已组建若干调查组,正在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如确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晋中市委、市政府感谢并欢迎新闻媒体对晋中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团
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历经近四十年的艰苦创业、创新发展、扩张发展和转型提升四大阶段,实现了从一元到多元、由弱小到强大的跨越发展。如今的天星集团已经成为一个拥有煤焦能源产业、物流运输、房地产开发、商贸餐饮、绿色民生、高新科技和资本投资等七大板块的综合型股份制企业,旗下拥有25个单体企业,员工4000余人。多年来,集团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表彰肯定,2020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历年来被评为“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全国诚信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敬老文明号”、“中国最具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连续20年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省功勋企业”“省100强民营企业”“晋中市优势企业”,获“第四届省级二等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是灵石县功勋企业、转型发展先进企业和纳税大户。
“强企报国、履责利民”是天星的企业使命,“创造绿色财富,建设幸福企业” 是天星的发展目标,“自强不息,挑战超越”是天星的企业精神,我们本着“共创、共赢、共富、共荣”的经营理念。企业在做强做大的同时,发展不忘社会,致富不忘人民,以强烈的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感恩回报社会,在新农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为推动社会建设积极做出了巨大贡献。
40多年来,我们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王长青的带领下,始终致力于“实力天星、活力天星、魅力天星、文化天星、幸福天星”的建设。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