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的整治,从2019年开始。而金融是以银行为核心的,管住了银行,就稳定了金融。管住了金融的高管,就管住了违规。从现在揭发的山西“德御系”系列大案中,可以看到金融反腐和整治违规操作,未来仍然是任重道远。从银保监披露的两起银行存款丢失案,可以看到储户维护存款安全是多么的难。未来金融领域还是要持续深化管控。
#“德御系”引发山西金融反腐风暴#金融领域,尤其是银行业,仍然需要加大管控
整个山西农信社系统,以及山西的城商行系统,最终因为德御系田文军的运作和违法违规,到现在为止涉案人员已经高达168人。其中涉及贪腐亿元以上的有8人,5,000万以上的有12人。其实这还应该不是终点,如果以田文军案为起点,揪着这168人进行扩散,调查其他的贪腐,估计还能拉扯出更多的人来。山西金融系统的问题还是非常大的。
举个例子:阳泉市商业银行副行长为了竞聘行长,田文军给资金进行支持其运作。结果一次性就拿了1,800万元去活动行长职位。那么想想这个聘任活动运作,需要涉及多少银行人和监管的人呢?那么这家银行其他的行长,或者历届的行长是如何被聘任的?从上到下整个金融生态,需要掀个底翻起来进行彻查吗?
山西农信系统某人,田文军帮助她的孩子解决了北京户口,也解决了在北京上市公司工作问题。此时这位银行高管既然敢为田文军打开了省农信系统的后门,开放系统端口、改写业务数据,帮助其骗贷成功71笔,金额达到264亿元。那么田文军帮助多少山西金融系统的高管,解决了所谓的亲属哪些问题呢?
山西一共也就11个市,都被卷入这场金融领域的系统反腐风暴之中。山西的农村金融信用合作社系统,以及中小的城商行加在一起,从业人员可能高达几万人。其实内部管理还没有改变成现代企业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如同过去封建社会一样,上下等级森严,就如同一个传统的官僚社会一样,仍然隐藏的事情还有多少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基层的网点违规,那么出现的概率自然很高了。推脱责任也是更加常见,储户存款,也要格外小心了。看看下面两起案件。
#1200万被银行职员转走储户被判担责8成#储户的盲目信任,最终损失自己扛
山西太原市中院判的二审,最终储户损失的1200万中,法院也只判定其中300万元的20%由银行来承担,也就是说储户只能收回60万元,剩下都打水漂了。这个判决虽然还有疑问的,但是储户的责任真的大。
山西太原市清徐县储户王某某要为自己的亲率而负责任。原因就在于,他所有的存款活动都没有自己参与,而是都给了所谓在银行工作的亲戚王某来操办,如果自己去银行办理了,钱都是从自己账上划出去的,最终也不是这个结果。最终王某因为诈骗罪已经判无期。
储户损失的1,200万元,要分开来看两个性质,前面700万元他是直接转给亲戚王某,由王某去购买所谓的银行理财,所以在这一点上银行真的是没有责任。站在银行角度,这笔钱是王某的,而非储户的,储户如此敢相信远房亲戚,这可能是很多人不敢想象的。
但是后面的500万元虽然是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但是所有的证件都交付给了王某,他们本人没有参与存款工作,那么让王某去做了所谓的假回单假存单。这里面的争议就在于银行柜台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应当负担多大的责任?因为柜台人员认为王某是所谓的存款代理人,又有身份证件又有密码,那么自然就可以办理了。
德先生反复给大家强调,存款过程需要自己在柜台上办理的,不要交给银行人员办理,也不要交给其他人办理,一定要在柜台上看着自己的身份证件,看着自己的存款,看着自己的回单,中间可以由银行人员拿去复印,但是存款取款的签字要看清楚,回单要自己保留,最好存款后再过一段时间,去银行智能机器上再去查一查。
#工行前柜员将储户30万存款挥霍一空#银行为何无责?储户需要继续追讨
法院判处前工商银行柜员7年半有期徒刑,并且勒令其退赔储户所有损失。但是这对于储户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就意味着银行没责任了,不用先行赔款了。但是看看事情情节,其实银行是脱不了干系的。
吉林白山市储户王女士,因为存款业务同工商银行柜员李某某相熟。2013年在办理20万存款时,被李某某知晓了密码。2014年李某某偷偷将王女士的20万存款,转入自己账户进行挥霍。之后又利用王女士买理财的10万元进行欺骗,制作了假材料,骗取了10万元,也是挥霍一空,最终王女士损失了30万元。
银保监局也作了行政处罚,对前银行柜员禁业5年,这一点也是令人不解的,犯罪了为何不是终身禁业呢?工商银行是宇宙行,这种明显过错的事件为何不用承担责任?其实所有的储户去银行办理存款时,只要柜员有意,那么储户的银行账号和密码肯定是可以被知道的。他们可以通过观察或者调看录像,也能猜到储户的密码。
所以此时储户密码被泄露,但是也并不表明存款要丢失啊。如果对方不是银行职员,没有操作便利,即使得到了密码,没有存折,没有身份证,也取不走钱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要为自己员工的违规违法的操作担负责任。
具体到这起事件中,最少前面20万,银行同样应该需要承担责任,后面的10万元理财,如果储户是交给柜员个人的,那银行还有免责的余地。如果是交给了银行的理财柜台,那银行还得承担责任。监管和法律更应该保护储户或者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站在所谓金融机构的利益方面。
再次提示储户,现在不少中小银行,包括农商行和城商行,操作仍然还不是很规范。所以储户千万不要将钱给所谓银行内部人去管理,那真的是胆子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