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和徽商是明清时期中国最大的两大商帮。晋商为十大商帮之首,商号曾遍及全国各地并波及日本、阿拉伯、东南亚。他们雄霸国内商界500年之久,创造了不朽的辉煌。
在明代以前,我国商人的经营活动,仅处于单个而分散的状态,没有出现具有商业特色的商人群体,也就是说,有“商”而无“帮”,自明代中期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商人队伍日渐壮大,各地先后出现了一些商人群体――商帮。
商帮是一种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和乡谊关系为纽带,以会馆会所为其在异乡的联络场所,自发形成的商人群体。商帮的萌芽形势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缘组织――商人家族。由亲缘组织扩展开来,便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地缘组织――商帮。
商帮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们为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条件较差,天寒地瘠,地物鲜少,生存艰甲一方则是有史料依据的。著名思想家龚自珍就曾以“海内最富”四字来指称山西。咸丰初年,山西晋中地区家产逾百万者多达数十家,时人估算其额过亿两,比清政府的国库库存量还多。
晋商兴起于明初,因当时北方边塞大量驻军,明朝朱元璋实施“开中法”。“开中法”即商人为边塞军士运输粮食,凭此交换朝廷的盐引,再凭盐引到指定盐场和指定地区贩盐。由于盐是专卖品,获利颇丰。晋商抓住这一商机,以地缘优势,借“开中法”捷足先登而兴盛起来。
凡是麻雀能飞到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
晋商所到之处,均设庄贸易,无怪乎东北“先有曹家号,后有朝阳县”、内蒙“先有复盛西,后有包头城”、青海“先有晋益老,后有西宁城”……
山西自宋元以来,逐渐在民间形成了一种“以商致财,用财兴业”的创富之道,也就是通过经商获得金钱,然后置房产买田地,再以土地出租和放高利贷、经商获取收入,以其商业收入发展商业和金融业,建立以商业为始点的价值循环和增殖过程。
“儒为名高,贾为厚利”,儒与贾追求的目标大相径庭,然晋人则认为儒贾相通,“商而优则仕”“仕而为商”,因而有了“皇商”“官商”之称。山西晋号创立后,晋商为朝廷代垫代办汇兑军饷、筹借汇兑抵还外债、代理部分省份的财政金库等。按照朝廷的规定,晋商捐输银两换取荣誉官职,由商入官,凭借官商结合的特殊身份,他们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也获得了别的商人无法得到的商业机会。
官商勾结,或者以商附官,或者把商变官,晋商获得了官方强有力的庇护,但是其后果也是灾难性的。当武昌炮响,清政府土崩瓦解之后,晋商的靠山轰然坍塌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中国沦为列强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晋商的衰败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