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系列(二)
02
问:谁先提离婚谁吃亏,是这样吗?
答:这是一种误解。
离婚案件跟其他案件不同,关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不区分原被告,原告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被告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法院都会进行裁判,因此不存在原告比被告更占优势的问题。
但作为原告的一方,在诉讼程序上享有一定的主动权,比如可以选择向哪个法院起诉,何时起诉,甚至何时撤诉等程序性事项。
举例
小明和小红感情破裂,小红想离婚但不想主动提出,于是迟迟没有进展。出乎意料的是,小明起诉了小红,要求离婚同时要求分割小红名下的财产。小红作为被告应诉也同样要求分割小明名下的财产。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小明发现离婚“不划算”,于是小明向法院申请撤诉。小红虽然也同意离婚,但因为小明是本案的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所以小红无法干涉,只能待小明撤诉后小红再另行起诉,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律师建议
对于很多感情不和但不想主动提离婚的朋友,建议要做两手准备:一方面要积极修复关系,寻求复合的可能性,仅靠拖延和被动等待多数是没有意义的。另一方面要做好应诉准备,不排除对方会向法院起诉离婚。很多人错误的认为“我就不离婚拖死他/她”,“我离婚就成全了他/她”,这是完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