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西资本圈
在历时两年多的仲裁案几近“收官”之际,华控赛格及原公司相关责任人均没逃过深交所的处分。
深交所12月28日公告称,因按规定程序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决定对华控赛格、时任董事长黄俞及董事兼总经理邢春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分决定显示,2017年1月,华控赛格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签订了《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同方投资委托华控赛格理财,涉及资金4.32亿元,占协议签署时华控赛格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39%。上述协议签订时,华控赛格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周立业同时担任同方投资董事长。基于上述关联关系,同方投资为华控赛格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华控赛格未就此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公司时任董事长黄俞,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邢春琪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华控赛格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华控赛格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黄俞、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邢春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同时,深交所将对于华控赛格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另外,华控赛格时任副总经理赵小伟亦因此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早在2020年7月,华控赛格“意外”披露称,同方投资与华控赛格于2017年1月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委托资金合计约4.32亿元,用于华控赛格购买同方环境股份公司的40.50%的股权,华控赛格承诺按照委托理财协议即委托期限届满后归还本金及收益。同方投资表示,公司已依约向华控赛格支付相应款项,尽到所有协议义务,但华控赛格并未履行承诺,所以同方投资最终向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要求华控赛格偿还本金及收益、违约金等,合计5.84亿元。
2022年4月,上述仲裁案迎来最终裁决,华控赛格只需支付2.18亿元便可以“结案”,低于同方投资最初的索赔额。不过,由于当时未就此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华控赛格及时任董事长黄俞等人最终招致深交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