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百姓生命健康,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近期,我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全面加大涉疫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11月21日,左权县公安局集中力量,对全县旅馆业开展疫情防控全民检查。检查中发现华驿酒店、H酒店、宏源商务宾馆、君安宾馆、新帝君宾馆、丰润酒店六家宾馆酒店存在场所扫码松懈、旅客信息登记不详细、消杀记录缺失等问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对存在问题的六家宾馆酒店予以停业整顿。
在昔阳县同心抗疫的关键时期,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煤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发电厂,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导致多名工人核酸检测阳性,加剧了全县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昔阳县公安局已对上述两公司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了立案侦查,正在依法查处。
近日,太谷警方查处三起涉疫违法行为。11月22日,太谷区防疫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太谷区贾堡村郭某在明知贾堡村多处区域属于高风险区,全区处于临时静态管理期间,仍违反“晋中市太谷区全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的管控原则,组织多名学生、老师进行线下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已对郭某依法行政处罚。
11月24日凌晨,在太谷区某集中隔离点,张某菲、田某、闫某玮、李某明4人在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随意开门在楼道内走动、递交物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待上述4人解除隔离后,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将依法对上述4人行政处罚。
11月24日晚8时许,太谷区防疫工作人员在巡查至铭贤路时,发现贺某键经营的“某纪便利店”在静默管理期间私自营业,且在查看贺某键核酸检测结果时,发现其在11月19日至24日期间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连日来,榆社警方查处三起涉疫违法行为。11月25日,榆社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县牛佳利超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门营业,对外来货运车辆未进行报备,未落实点对点转运、无接触卸货闭环管理等防控措施,致使货车司机秦某某(阳性病例)、王某某(阳性病例)进入超市,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牛佳利超市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榆社县公安局已于当日对该超市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榆社县公安局箕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等你老地方饭庄有30余人进入店内就餐(含阳性病例李某某),只有两人扫场所码,未按照疫情期间相关防疫规定要求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员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榆社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法对该场所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近日,榆社县公安局河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平榆高速云簇湖服务区超市工作人员对进入超市内的货车司机(含阳性病例印某某)未按照疫情期间相关防疫规定要求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员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榆社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法对该场所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