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郝金玉  石勇  侯计香  张文泉  振兴小镇  戎子酒庄  吴沪先  河南省晋商会  ___  冯南垣 

北京拟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发布时间:2022-11-25 15:30     来源:36氪    浏览:210    
核心提示: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美提出了新要求。违者将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北京日报)
中国晋商俱乐部致力于建设服务创新型商业化晋商生态 | 主办全球晋商年度峰会“晋商年会”与“晋商国际论坛”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美”提出了新要求。违者将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北京日报)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更多>同类晋商资讯

 
鹏飞集团·郑鹏【中国晋商俱乐部名誉主席】
123456
12345
12345678910
理事会企业动态
最新活动动态
优秀晋商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晋商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京ICP备13017153号 |  极贸易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