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以及化工、医药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
通知明确,为有效降低特殊作业环节因人为因素产生的安全风险,提升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水平,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系统培训。制定落实监护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督促监护人员严格履行监护职责。细化完善特殊作业范畴、作业前安全交底内容、夜间动火提级管理等内容。
通知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配齐特级动火、受限空间和盲板抽堵作业所需连续监测、全程监控设备。特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对作业现场的氧气含量、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实现现场连续检测、远程实时监测。在涉及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等。
同时,各级应急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落实规范要求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暂扣安全许可证件或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