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获取财政资金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其中49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国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刘国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受贿赃款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刘国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退休三年后被查,曾花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据上观新闻报道,刘国强是十九大后辽宁的“第二虎”,此前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强被查。
2020年7月13日,退休已3年多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被官宣落马,去年1月被开除党籍。去年8月19日,刘国强受审。
据公开简历,刘国强,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曾在本溪钢铁集团公司任职近30年,随后历任本溪市市长、2001年至2013年任辽宁省副省长,后转任省政协副主席,2017年1月退休,2020年7月被审查调查。
2005年2月14日15时03分,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事故,共造成214人遇难。因为那起事故,时任辽宁省副省长的刘国强曾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梳理,刘国强是首个被指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的“老虎”,也是去年首个被通报涉家风问题的中管干部。
通报显示,此人除了收礼敛财、对家人失管失教、违反保密规定等,还存在诸如初心不正、思想不纯,与党离心离德的问题,以及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道德底线,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称其“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1月17日,中纪委五集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三集《惩前毖后》播出,刘国强在专题片中出镜忏悔。“自己回想,我是带着工资上的大学,国家供的我,当时确实是抱着一种感恩的心情,一定要干好。随着自己的地位越来越高,完全改变了自己入党以前那种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天上一个地下一个。随着这种变化,没有把握住自己。”
被判死缓的“老虎”还有他们
除刘国强外,此前,已有一些官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其中包括敛财6.46亿余元的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4.4亿余元的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敛财超2.4亿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4.49亿余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以及敛财超7.17亿余元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人。其中,邢云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首个适用终身监禁的正部级落马高官。
另据统计,党的二十大后,已有八“虎”被逮捕,其中包括卸任4年后被查的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
据梳理,刘国强与孙远良有过工作交集,刘国强2013年1月当选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孙远良与他同在省政协搭班子4年。
孙远良也是两年来第4名被查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此前,刘国强、李文喜、薛恒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8月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