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迎峰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10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发布关于责令毕节金海湖新区迎峰煤业有限公司金海湖新区竹园乡迎峰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10月12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信局对毕节金海湖新区迎峰煤业有限公司金海湖新区竹园乡迎峰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迎峰煤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公告指出,2022年10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迎峰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消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