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平遥古城保护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成文日期10月8日。
关键词:城墙
加强平遥古城城墙本体保护:实施平遥古城城墙抢险修缮工程,加快完成61处受损城墙抢险修缮工作;开展平遥古城城墙岩土结构稳定性监测,实时监测、诊断城墙结构性能,排除结构损伤段落安全隐患;加强平遥古城城墙日常保养维护,预防性保护平遥古城城墙。
关键词:文物
实施平遥古城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启动清虚观保护修缮工程,做好双林寺、镇国寺、金庄文庙、慈胜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前期准备;开展双林寺、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保护,建立古建筑和彩塑、壁画数字化信息保全档案;通过发行政府一般债券或让渡一定期限使用权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持续改善段村河底庙、东安社普庵寺、侯冀关帝庙等平遥县代表性低级别文物的保护投入,分期推进保护修缮工程;增设前端监测设备,建立健全平遥古城重点文物监测预警平台,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实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现“一城两寺”一体化云端监测全覆盖。
关键词:守护
守护平遥古城风貌肌理:修编《平遥古城保护性详细规划》,科学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明确保护管控要求;围绕古城传统街巷和院落,开展“天面、立面、街面”综合整治;加快平遥古城煤改电项目的一体化进程,重点整治与古城风貌不符的屋顶彩钢瓦、空调外机、门头牌匾等,专项治理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停等现象,原真性保护古城传统格局、历史环境、历史风貌;建立健全古城院落普查和使用协调机制,盘活空置院落和直管公房;坚持“非必要不建设、有建设严审批、有违建必拆除”原则,加强平遥古城建设活动常态化监管。
关键词:保护
推动平遥古城遗产保护研究:编制《平遥古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提升平遥古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平遥古城文化遗产研究院职能作用,强化其对平遥古城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研究、利用、展示、文化阐释等职能。
关键词:传承
传承平遥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平遥四级名录非遗项目资源调查,实施非遗传承人传承综述、传承教学、口述史、项目实践、工作卷宗记录工程,启动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改造升级平遥县非遗展示馆,规划建设平遥非遗数字展示馆;举办平遥推光漆器精品展、产品推介会、专家研讨会等活动,规划建设非遗项目传习所、专题博物馆、旅游体验基地,策划打造非遗假日主题市集。
关键词:设施
提升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水平:构建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改造提升平遥古城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消防等基础设施,加快中都路提质和城区段柳根河、惠济河治理,建设古城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旅游大道、环惠济河旅游公路、串联古村落的乡村旅游公路,围绕汾河廊带、惠济河沿线配套建设风景道、自行车道、步行道、休闲驿站等“慢游”服务设施,加快实现全域及交通沿线5G网络信号全覆盖;建设“一平台”结算、“一站式”服务、“一键式”投诉的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平遥智慧大脑”。
关键词:特色
发展平遥特色传统产业:依托推光漆器髹饰、牛肉制作、布鞋制作、泥人雕塑、手工剪纸等传统技艺,建设平遥特色传统工艺产业集群;提升平遥推光漆器设计水平和手工制作技艺,开发高端定制国礼产品,塑造国际手工艺高端品牌;建设“平遥礼物”旗舰店,研发、推广具有平遥特色的非遗联名系列、伴手礼系列文创产品;制定平遥特色传统技艺项目行业标准,注册地理标志、原产地标志或集体商标,实施“平遥牛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现标准化、统一化管理;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打造国际文化交易平台。
关键词:文旅
丰富古城文旅产品供给:编制平遥全域旅游规划,构建“1龙头+N亮点”旅游空间格局;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加快推动梁村、横坡、喜村等创建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餐饮首店经济和本土餐饮品牌,振兴“老字号”非遗美食;推动“又见平遥”酒店群等本土酒店集团化发展和知名品牌酒店落户平遥,建设遗产、度假、艺术、电竞等特色酒店;推出“追随领袖足迹·感悟思想伟力”平遥古城精品旅游线路,依托推光漆、平遥牛肉等开发特色研学产品;在太原机场、平遥高铁站及人群密集地设立“平遥会客厅”旅游交通服务站(点);高标准打造平遥县博物馆;创建文旅消费示范城市,依托古城南大街等主要街道沿线空闲房屋开发“博物馆奇妙夜”“夜游明清街”“深夜食堂”“家庭小剧场”等沉浸式文旅体验空间和夜游产品,创新实施SoReal焕真·平遥科技艺术博物馆、汉服体验馆、研学旅游基地等特色文旅体验项目;复原明清服饰、明清市集,打造明清精致生活场景。
关键词:地标
构建平遥古城文化IP体系:开展平遥文化地标和品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设计地域元素浓厚、国际辨识度高的平遥Logo;做优做强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国际电影展、平遥中国年等重大文化品牌节展活动,扩大“又见平遥”品牌效应;打磨提升话剧《漆艺人生》、晋剧《日升昌票号》,丰富以晋商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演艺产品。
关键词:支持
加大平遥古城保护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建设资金,支持平遥古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省级财政统筹各类相关资金,设立平遥古城保护与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专项,市县给予相应配套,用于“十四五”期间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利用、古城人居环境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要素、旅游环境、目的地品牌建设,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和晋中市政府共同研究确定。
强调,省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相关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重大项目调度,确保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