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央视财经
对于买房人来说,房屋质量是最关心的要素之一。然而在期房交易中,购房者往往是“买了房却看不见”,交房后发现“货不对板”。那么,要如何提升住宅交付质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呢?对此,山东省开始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的制度。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润晓: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就是让群众从买房到收房,全过程了解房屋质量状况。
新政策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其所售住宅质量负首要责任。对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要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施工、监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刘明伟: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允许业主进入工地,可以重点查验观感质量和材料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正式收房前,业主可以进入自己购买的房子,重点查验水电暖设施的安装和装饰装修部分的质量状况。
事实上,在新的制度全省推开之前,青岛、济南等城市,已经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刘明伟:以前,消费者购买期房,收了房子以后才能真正了解房屋的情况。在这种制度下,往往收房以后会产生很多的质量纠纷。我们试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以后,消费者可以从买房到收房,全过程了解房屋质量状况,提前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