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紧抓“阳光招标”“清廉招标”建设,在全市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领域,不断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努力打造公开、公正、合规、透明的招投标环境,为全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清廉机关”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在招标工程中,取消了投标报名环节,投标人可直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标书、上传投标文件,减少人为干扰,做到零门槛投标。取消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阶段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着力减轻工程建设投标企业负担,推动了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提升。
实施全程不见面招标,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推出了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投标过程全程电子化。招标人、投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时,从项目登记、交易场地预约、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均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理。节约了投标人到现场开标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因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大大减少了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评标专家在交易场所内的不正常接触,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市住建局在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招投标主体承诺制,对每一个公开招标的项目涉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服务机构等五方主体责任人,推行“一项目、一承诺”。通过承诺制,压实了各方主体责任,清除了监管业务盲区,实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全覆盖,为市场各方主体营造了良好的招投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