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全省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268.78万名,比上年净增11.63万名,增幅为4.52%。基层党组织13.06万个,比上年净增0.01万个,增幅为0.05%。全省党员队伍持续发展壮大,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坚强有力。
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2021年,全省共发展党员13.85万名,比上年净增6.53万名。其中,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11.03万名,占79.64%;发展女党员6.87万名,占49.61%;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6.49万名,占46.84%;发展学生党员6.37万名,占45.97%。
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全省共有35岁及以下党员56.6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1.06%,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女党员72.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7.09%,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134.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9.93%,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从职业分布看,工人19.72万名,占7.34%;农牧渔民76.81万名,占28.58%;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34.73万名,占12.92%;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32.97万名,占12.27%;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9.95万名,占7.42%;学生8.49万名,占3.15%;离退休人员58.41万名,占21.73%;其他职业人员17.71万名,占6.59%。
党的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全省共有基层党组织13.06万个,其中,基层党委0.6万个,总支部0.72万个,支部11.74万个。全省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129个。215个城市街道、1061个乡镇、2873个社区(居委会)和18877个行政村已建立党组织。全省共有机关基层党组织2.03万个,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2.42万个,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2.78万个,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1.44万个,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0.62万个,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党内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2021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44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61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99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