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下午,珠海市19家省级异地商会秘书长们齐赴珠海国际仲裁院学习考察交流,受到珠海国际仲裁院王瑞森院长等的热烈欢迎,珠海市山西商会(中国晋商俱乐部联合发起机构)理事兼副秘书长闫润伟代表商会出席了学习考察交流活动。
珠海国际仲裁院案件受理中心负责人严文静女士带领秘书长们参观了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文化展厅,对商事仲裁的起源和发展做了普及介绍。还一路参观了案件受理中心、各类型仲裁庭、会议中心等办公环境和设备设施。
王瑞森院长代表仲裁院热烈欢迎珠海市省级异地商会秘书长们的到来,他介绍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历史和现状,以及仲裁院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外贸企业情况。
他指出,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一项争议解决机制,对当代商事活动起到了促成交易、提高效率的重要作用,且仲裁具有高度意思自治、广泛执行力、保密性等特殊优势。本院改革增强了珠海仲裁的公益性,有利于仲裁更好地服务商事主体、服务经济发展。
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吴学艇博士做了《商事仲裁的优势和实践运用》主题分享。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善用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等大家感兴趣的内容。
珠海市省级商会座谈会联络机制总召集人、珠海市黑龙江商会赵观宇秘书长代表19家省级商会感谢珠海市国际仲裁院的邀请和热情接待,各省级商会希望进一步加强与珠海国际仲裁院的交流、对接与合作。
参考资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仲裁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重要方式。”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上指出。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也是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仲裁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中的重要作用,自1995年仲裁法实施以来,中共设立270多家仲裁机构,累计办理仲裁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5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解决的纠纷涵盖经济社会发展众多领域,中国已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
同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北京、上海等地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仲裁在服务全面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经贸营商环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珠海国际仲裁院有关领导热烈欢迎珠海市黑龙江商会组织会员、会企负责人到珠海国际仲裁院考察对接,带着企业的有关诉求到仲裁院,得到有关专家团队的指导和帮助。
珠海国际仲裁院(英文简称“ZCIA”,又名珠海仲裁委员会) 住所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9年组建的商事仲裁机构,也是全国第一家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常设仲裁机构。成立以来,珠海国际仲裁院一直致力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机制,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服务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珠海国际仲裁院现有仲裁员863名,专业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证券、海事海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物流运输、生物工程、股权投资,航空、医药、保险等诸多主流经济领域,可以为各种复杂经济纠纷提供专业仲裁服务。名册中境外仲裁员161名占总人数的20.5%,澳门地区仲裁员64名,人数位居内地仲裁机构之首。
经过多年的发展,珠海仲裁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受案数量逐年上升,至2020年底累计办理各类仲裁案件超11000件,案件范围除传统商事纠纷外,还涉及到私募股权、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跨境贸易、国际运输等类案件。案件当事人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上30余个国家和地区。
出席本次走进珠海国际仲裁院学习考察交流活动的有:
珠海国际仲裁院:
王瑞森院长;
吴学艇副院长;
严文静(案件受理中心负责人);
陈滢珂(仲裁秘书);
李雅丰(仲裁秘书);
丁润发(仲裁秘书);
珠海市工商联:
张光暖(专职副主席);
珠海市省级商会:
赵观宇(珠海市省级商会座谈会总召集人、珠海市黑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庞海(珠海市省级商会座谈会副总召集人、珠海市吉林商会副秘书长);
雷良波(珠海市湖北商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胜钟(珠海湖南商会秘书长);
李天柱(珠海河南商会党支部书记兼秘书长);
苏 静(珠海市安徽商会秘书长);
邱志辉(珠海市广西商会秘书长);
王 颖(珠海市贵州商会秘书长);
李 霞(珠海市山西商会秘书长);
赵顺志(珠海四川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袁良臣(珠海市山东商会秘书长);
梁 亮(珠海市甘肃商会秘书长);
徐再兴(珠海市浙江商会秘书长);
乔 坤(珠海市福建商会党支部书记兼执行秘书长);
周 正(珠海市吉林商会代理秘书长);
周汉章(珠海市海南商会顾问);
杨 檬(珠海市内蒙古商会秘书长);
张 旭(澳门内蒙古商会秘书长);
张建东(珠海市河北商会常务副秘书长);
王友丽(珠海市安徽商会副秘书长);
闫润伟(珠海市山西商会副秘书长);
于新刚(珠海市黑龙江商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