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公安局21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4名居民因喜事分别在海泉酒店宴会厅宴请宾客,这4名居民和酒店宴会厅经理均被拘留。
4月19日,新绛县居民姚某、张某、蔺某、孙某在未向相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无视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强化社会面管控的紧急通告》(运疫指办函【2022】30号)中第4条“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之规定,因喜事分别在海泉酒店宴会厅宴请宾客,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隐患。
海泉酒店宴会厅经理李某无视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暂停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知》(运疫指办函【2022】108号)要求,在其负责的酒店承办聚集性宴会,造成多人群体性聚集,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姚某、张某、蔺某、李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被新绛警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孙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被新绛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