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机构持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打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以金融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强重点领域支持,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上年末高0.2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57万亿元,同比多增6343亿元。
在此基础上,《意见》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主动对接融资需求,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提升种业育繁推产业链融资便利度。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稳妥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
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为强化对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持,《意见》强调,要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信息协同和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县域商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和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增强金融机构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加强与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
《意见》要求,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政策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意见》提出,要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此外,为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意见》明确,要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