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财政政策相关保障资金约43亿元,将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强力财政保障。其中,山西省10亿元规模的上市主体倍增基金正在设立过程中,项目储备已同步开展。
财税支持政策是山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着重于保护经济运行“细胞”,积蓄转型发展动能,稳定宏观经济根基。在山西省此次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78条措施中,财税支持相关政策有36条,涵盖金融发展、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办税缴费、政府采购、会计服务等多个领域。
减税降费方面
重点考虑“如何稳”的问题。包括:
→ 将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次下调政策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限扣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
→ 山西省契税执行法定最低税率;
→ 顶格下调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
投入机制方面
着力解决“如何强”的问题。
→ 推动创新创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中小企业园区、高水平双创平台建设和发展,健全首次创业扶持政策;
→ 带动重点产业规模发展,在科技研发、创业创新、战略新兴、文旅康养、电商物流、建筑楼宇、商贸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支持范围、创新支持方式、强化支持力度;
→ 加强财政金融统筹联动,设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推进企业上市倍增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杠杆效应,积极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精准服务方面
切实谋划“如何优”的问题。
→ 从办税缴费、审批备案、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公平竞争、提高服务标准、简化办理流程,力求让普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 鼓励扶持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质量、降低财务管理成本、增强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