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该局制定出台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30条工作措施》,以持续激发创业、发展、创新、竞争活力为目标导向,围绕创优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和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等四个方面,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等问题。
围绕创优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推出“非禁即入”、便利开办登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试点推行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施“容缺受理”、完善企业信息查询服务、联合开展金融专项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年报效率、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完善个体工商户帮扶政策、简化“个转企”程序等13条措施,推动登记更便捷、环境更优质、管理更科学、服务再提升。
在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方面,推出推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降低检验检测费用、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等5项措施,进一步拓展质量服务体系,精准满足质量需求,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水平。
围绕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推出提升发明专利预审效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程、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5项措施,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在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方面,推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推行柔性执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等7条措施,强化宽进严管,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形成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