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李小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小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在煤矿生产经营、工程开发建设、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小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小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小明简历
李小明,男,汉族,1960年6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任吕梁地区离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
1995年8月,任吕梁地区离石县委常委、城关镇党委书记;
1998年12月,任吕梁地区离石市副市长;
2006年12月,任吕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离石区副区长;
2011年6月,任吕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2012年5月,任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9月,任吕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1月,任吕梁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9年12月,任吕梁市委秘书长;
2020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