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俊荣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失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人民币。张俊荣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临汾市教育局班子成员中分管计统工作的副局长因单位设立“小金库”和纪检组长因监督缺位,以及6名中层干部也与张俊荣案件有关,分别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为充分发挥张俊荣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临汾市纪委派工作组在临汾市教育局新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该局原局长张俊荣违纪违法案件,宣布对相关人员的处分决定,深入进行案例剖析教育。
临汾市纪委表示,此举促使临汾市教育局新任班子能够从前任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不足,着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