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至3月27日,省委专项巡视二组对省妇联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4日,省委专项巡视二组向省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通报中指出,省妇儿发展中心2011年3月违规出租给太原市天毅成培训学校的原省妇联办公用房,关于“违规出租房屋”问题,已于2013年6月按省妇联党组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由于承租方拒不腾房,省妇儿发展中心已通过诉讼解决腾房事宜,一审判决已下达,正在申请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2010年违规出租的房屋,已于2014年3月与承租方太原市万柏林区百味道场饭店提前解除了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2009出租给兴业银行的房屋,也已签署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省妇儿发展中心于2015年4月将相关出租审核资料补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经资产管理处审核研究,并于6月以晋财资【2015】54号文件批复同意省妇儿中心东西裙楼对外出租。省妇联后勤服务中心出租房也已于2014年11月终止合同,不再出租。
通报中指出,关于“下属单位偷漏税款问题”。省妇儿发展中心、省妇联后勤服务中心在纠正违规出租房屋问题的同时,已根据太原市地税局处罚决定,足额上缴了所欠各类税款及滞纳金、罚款等。具体为:省妇儿发展中心上缴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税款541956.9元,滞纳金194656.82元,罚款268494.44元,共计1005108.16元;省妇联后勤服务中心上缴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税款26362.37元,滞纳金29068.32元,罚款2000元,合计57430.69元。
同时,关于“山西妇女报社广告收入底数不清问题”。报社进行了认真核对,摸清了底数,查清2012年、2013年广告收入共32笔,合计人民币24.87万元。除时任领导签字免费刊登以外,应收账款全部收回,不存在欠收广告费问题。其中:3笔有合同;3笔为论文费、13笔为订报款(均以广告费出具);5笔为专版,按版收费,一般不签订书面合同;6笔为广告费,报社与广告单位以口头协议协定;遗失声明1笔,口头协议;1笔为广告费,现已补签合同。
在整改过程中,山西妇女报社重新制定加强广告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按广告法、合同法和财务制度,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广告业务做到公开、透明,杜绝非法、违规广告。
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坚持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加强督办,确保完成;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具体线索,加快进度、查清查实,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屏蔽此推广内容始终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以加强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切实做到上下同心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加快制定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出台实施细则,做到增强可行性、可操作性,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整改落实活动转化为推动妇女工作全面提升的强大动力。紧紧抓住整改落实这个重要契机,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态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妇联整体工作全面提升注入新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