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委等相关部门于日前正式组织专家对山西晋中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开展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山西成为首批两省一市开展高比例甲醇汽车试点区域之一。2013年3月13日,晋中市率先在全国启动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分三批投入的150辆甲醇汽车全部完成了两年期的试点运营。试点期间,运营车辆共运营2129万公里,最大单车运营里程为24.4万公里。总使用甲醇燃料327万升,百公里醇耗为15.35升,最远运行到天津。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运行,晋中市甲醇汽车试点完成了最大单车行驶里程突破20万公里,总行驶里程达到2000万公里的运行指标,建立了甲醇轿车维修保养的技术规范,完善了甲醇燃料调配、运输、加注、使用的安全操作规范,在整车、关键零部件、甲醇燃料等方面形成了一批企业、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初步建立甲醇燃料对人体、环境影响的评价体系。作为全国最先开始运行的甲醇汽车试点城市,从甲醇汽车试点管理、运营组织、数据采集、保障体系建设和甲醇燃料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其他试点城市提供了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