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儒林书记:
4月5日,山西省委召开了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您在此次会议上围绕山西省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全方位服务,提了3点具体要求:
一要围绕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二要围绕提高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三要围绕强化民营企业的竞争力;
“新晋商”这一词汇在社会上有各种用途,很多人也有很多种理解。
而从山西省委和省政府的高度,尚未对这种概念有权威解释或者引导,我认为“新晋商”概念从民间角度可以有多种释义,但是省委省政府如果对“新晋商”的概念没有较为明确的一个指导,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损“晋商”这一金字招牌,会对“晋商精神”的弘扬和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有张有弛,在“新晋商”概念的定位上,山西驰的多了,张的少了。一定概要站在有长远战略考量的基础上给与适当介入引导。
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提高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如何增强,如何提高?肯定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分类,然后按照各自的属性去制造获得感、去提高积极性,确保结果不是挠痒痒。
我认为“新晋商”概念的定义上与上述两条关系密切。
让在山西发展的非山西籍企业家在山西有“身份获得感”,让这些企业家在山西找到自己的位置,即他们才是“新晋商”,从而提高这些企业家在山西从事更多更好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是非常高有必要的,也是有实际意义的。
同时这样去定位“新晋商”并不会损伤山西籍晋商的任何利益和荣耀,反而让这些晋商有了更多的优秀兄弟姐妹,何尝不可?
我第三个建议“让省外优秀晋商光耀大运高速”,让走出去的山西籍晋商获得足够大的“获得感”和“积极性”,结合“新晋商”的全新战略性定位,让走出去的晋商对山西有信心,让在山西发展的其他籍贯企业家对山西有信心,更加会让山西本土企业家的积极性更加强烈。
这样一种三结构的晋商都有“获得感”和“积极性”的全方位“促进山西民营经济”的多赢局面,仅仅需要山西省委省政府拿出一种姿态即可促成,也能很大程度上改变山西省民营经济构成薄弱的根本性问题。
希望王儒林书记能够利用当下山西大变革时代的时机,促成这一伟大战略心态的变革和进步。
如是,将是山西民营经济大福祉!
如是,我认为这一届山西省委省政府将在山西经济发展史上留下更加炫丽的一笔!
刘文斌
中国晋商俱乐部秘书长
晋商年会总策划
山西商人网创始人
2016年4月15日@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