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后产生的垃圾该如何处置?4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环卫局获悉,针对装修垃圾长时间堆放、乱倾乱倒、污染环境等问题,太原出台《关于加强装修垃圾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市民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装修垃圾处置费按每吨105元执行。如果市民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可在 “太原环卫”官方微信平台留言区进行留言。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街办对所辖临街门店、单位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日常监管,区市容环卫执法队伍负责对乱堆放、乱倾倒装修垃圾予以执法查处。未能及时或按规范要求清运处置的,由区、街环卫管理部门和环卫执法队伍予以查处,并督促清理。
对于以往部分市民装修过后,将装修垃圾随意丢弃的行为,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 “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并要求产生装修垃圾的临街门店、单位,对装修垃圾要随产随清,不得随意在路边堆放,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小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收集、运输,运往指定渣土场处置。堆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临街门店、单位装修垃圾实行有偿清运,按每吨105元的标准(市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进行收费;对超过10吨的,参照价格部门发布的渣土运输价格执行,由小型渣土运输车辆车主直接收取。
对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尤其是新建投用或投用时间不超过三年,居民装修垃圾集中大量产生的小区,征求意见稿提出,装修垃圾要定点、袋装存放。各区环卫专业队按照生活垃圾清运和管理的要求,对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并向居民收取装修垃圾处置费。装修垃圾处置费按每吨105元执行。
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装修垃圾,由各区街办、社区进行严格管理。居民装修房屋产生装修垃圾,需向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进行申报,社区或物业公司按照区环卫部门的委托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