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山西太行山、吕梁山部分贫困县调研发现,自实施“精准扶贫”以来,县级政府不但有了更多自主权,扶贫项目更加“接地气”,效果显著。
资金切块到县 项目群众做主
晋中市和顺县李阳镇下石勒村位于太行山区,全村共有654口人。2015年,当地扶贫部门投入50万元整村推进,支持村里发展蔬菜大棚,带动村民建成了70亩设施蔬菜园区,年产无公害蔬菜70万斤,实现人均增收1000多元。
下石勒村党支部书记杜继英告诉记者,这得益于扶贫项目实行了村民直接申报制,政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再大包大揽,更多是出资金、搞服务,群众更加有积极性。
目前,山西不少贫困县都已建立扶贫项目库。村委会直接将群众想发展的产业项目申报入库,然后扶贫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实施。
与群众自主选择项目紧密衔接的是,县级政府对扶贫资金使用也有了充分的自主权。从去年开始,山西省打破了沿用多年的省扶贫办统一管理扶贫资金的方式。扶贫资金“切块到县”,由县级政府自主使用。扶贫项目也不用再向省里限时申报,只需简单备案即可,极大增强了扶贫工作的灵活性。
多位县扶贫开发局局长表示,资金使用方式调整后,扶贫工作更加顺畅了,项目落地可以灵活掌握,更贴近实际。
项目不断升级 “孵化”效果显著
贫困县形成一个扶贫产业很难,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因此,如何避免因为价格下跌等因素出现“毁棚”、“砍树”等现象,一直是摆在扶贫部门面前的难题。
去年,吕梁片区一些贫困县红枣大量滞销,有的农民开始砍枣树。而同处吕梁片区的苹果大县吉县,也遭遇苹果价格大幅下跌,但果农情绪却很平稳,折射出扶贫思路的差异。
吉县苹果扶贫至今已开展近30年,从未间断过。目前,全县苹果种植面积为28万亩,82.1%的农民有果园,农民人均增收近4000元。吉县吉昌镇上东村70岁的郭栓珍告诉记者,她的果园去年产了2万多斤苹果,虽然价格下跌,但仍卖了3万多元钱。
吉县苹果产业的成功,关键在于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不断优化。最初,吉县扶贫资金主要是用于扶持苗木,扩张种植规模。而如今,则更加注重提升使用质量,发挥政策资金的“保姆功能”“孵化功能”。
目前,山西不少贫困县的扶贫资金使用,已经从扶基础转移到扶配套服务、扶链条延伸上来。在记者在吉县看到,很多果园里都建有专门的看护房、田间路、蓄水池、防雹网等服务设施;升级为有机苹果的果园已达3.3万亩,价格高出普通苹果30%-40%。当地扶贫部门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打造起了冷藏物流业,建成20多个果库和交易市场,孵化出一批果酒、果醋、果汁等深加工企业。
吉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党建民说,要确保一个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扶贫思路要跟上,不断进行产业升级,拉长产业链条,从而增强农民的抗风险能力。
效率仍需提速 基层急盼“放权”
尽管在“精准扶贫”的推动下,扶贫工作的变化十分明显,但一些环节的“梗阻”仍然存在。基层政府盼望更多权力事项能下放到县,提高扶贫工作效率。
比如,目前山西很多贫困村都建起了100千瓦的光伏电站。但部分扶贫干部反映,相关备案批复环节仍然不够顺畅,很多光伏电站建起来了,却无法并网发电。
晋中市左权县扶贫开发局局长侯秀英说,去年他们实施了3个村的光伏扶贫项目,现在一个也没有网发电。而类似情况,在其他贫困县也普遍存在。
“光伏扶贫每个项目容量仅100千瓦、占3亩地,备案批复完全可以下放到县一级,同时上级部门之间也应提前对接,避免事后卡壳,像现在这样只安装不发电,无法向群众交代。”一位基层扶贫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去一趟省城,来回开车近10个小时,县扶贫局、发改局、村委会都得去人,既浪费时间和经费,也严重降低了工作效率。
此外,今年中西部22个省扶贫考核将引入第三方评估。但记者在山西采访发现,各个贫困县都面临费用短缺,第三方评估难以全面推行。“去年我们实施了七八十个扶贫项目,但全部经费加起来只有40.6万元,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侯秀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