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强化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取消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山西省强调,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措施;建立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巡查制度,经常性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事故警示教育制度,用事故教训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推进缓慢、违法违规审批发证、发现问题隐患不依法处罚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安全监管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