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山西省保监局获悉,太原市与北京市等31个城市日前共同成为全国首批“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试点城市”。根据规定,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即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个税前扣除。简单理解就是,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目前,太原市已有3家保险公司获批销售相关产品。
2015年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明确对包括太原在内的全国31个城市试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近日,保监会公布了获得经营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资格的险企名单,目前,太原泰康养老、人保健康、阳光人寿3家公司均已有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产品获批销售,随后还将有更多公司在太原销售此类产品。
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在保障责任上涵盖了不限次数、超宽范围的住院医疗和特定门诊,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等3种最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时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除此之外,个人税优健康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证续保,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绝续保。
在税收优惠上,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个税前扣除。即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400元,则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高为3700元。
山西省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基本医保覆盖面广,但保障额度仍显不足,难以满足百姓对医保品质的需求,税优型商业健康险的推出有利于提高医保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政府单一保障模式向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混合保障模式发展,激发个人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增加经济增长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