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银保监局了解到,作为我国首个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宁波市创新性推出了全国首个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自12月1日起正式落地生效。
近期,随着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新冠病毒的风险加大,宁波市迅速升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策略,指定两家中转查验仓企业承担政府集中检测和消杀任务。
宁波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冷链分公司是这次承担政府定点检测和消杀任务的两家公司之一。1日上午,公司收到了保险公司送来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
据了解,这份保单由宁波市政府出资,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承保,保费70万元,保额4800万元。根据保单,企业营业场所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或工作人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或与患法定传染病者接触,导致营业场所全部封闭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每天最高赔偿额度为2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可赔偿7天,最高可提供300万元保障。
两家企业的消杀人员被确诊新冠肺炎引起危重症,可得到每人30万元的保障,若是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死亡,将得到每人100万元的赔偿。
同时,由于食品、食品添加剂引起新冠肺炎的传播所致的应由企业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每人每次最高50万元。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元刚表示,企业承担了公共消杀任务以后,相对来说病毒感染的风险就增加了,政府及时采用保险的措施,可以让企业安心地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