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召开11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李云峰主持并讲话
11月26日,临汾市召开11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襄汾“8·29”和太原“10·1”事故教训,总结前一阶段全市安全工作,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主持并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出席会议。
会上,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范春雷通报了全市1至10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常青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李云峰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是“底线”,必须下功夫、下力气,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是思想上要重视再重视。近一段时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抓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建立了领导包联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机制,开展了“五专四查一小灶”工作,出台了《安全生产管理十大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条措施》等制度,积极推进农村自建房管理立法,全市的安全工作逐步稳定向好。但当前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大意、放松、懈怠。二是认识上要提高再提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贯彻落实好10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约谈山西会议精神、10月8日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部署;要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安委办督查反馈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抓好落地落实,见成效、见结果,确保不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三是工作要抓实再抓实。要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作为根本遵循,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对家乡平安充满责任,要经常扪心自问、换位思考,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解决思想认识、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制度执行、检查查不出问题和汲取教训不够的问题。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安委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化推进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质量。要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切实把我市的安全工作做好。要继续开展好“一包五专四查一小灶”工作,尤其是要把对襄汾“开小灶”过程作为帮助、支持、检查、问责的过程。要始终把煤矿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把《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落到实处。要抓好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围绕非煤矿山、危化品、城乡建筑领域、城镇燃气、消防、景区景点、人员聚集场所、森林防火等方面安全工作,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四是责任要压实再压实。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用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抓典型,既选树好的典型,也抓反面典型,对提级调查的典型案例顶格处理、全市通报,形成震慑。要建立健全通报、约谈、责任追究机制,对屡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提级调查、顶格处理。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下大力气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