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五寨县委原书记张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协调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忻州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五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春简历
张春,男,汉族,1960年8月生,山西河曲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6月后,历任静乐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五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五台山风景区区长;
2011年5月,任五寨县委书记;
2020年6月,被免职。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调研员辛宝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辛宝勤简历
辛宝勤,男,汉族,1961年8月生,山西临县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2月参加工作。
1980年2月至1989年1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
1989年1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89年12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3年2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1994年1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1998年11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2001年6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05年6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
2007年6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
2013年12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
2019年6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调研员;
2020年8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调研员。
运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局长唐世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运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世亮简历
唐世亮,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山西芮城人,大专学历,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5月参加工作。
1989年5月至1994年4月,芮城县公安局工作;
1994年4月至1996年1月,芮城县公安局刑侦队副队长;
1996年1月至1997年8月,芮城县公安局刑侦队队长;
1997年8月至2002年5月,芮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2002年5月至2003年8月,芮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2003年8月至2010年3月,芮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
2010年3月至2016年2月,稷山县公安局政委;
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临猗县公安局局长;
2016年8月至2018年9月,临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8年9月至今,运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