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6月23日版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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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不是目的,是为了使涉罪未成年人知错改错,迷途知返。山西有关部门把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保护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在社会预防、依法办案、矫治帮扶等多个环节下足功夫,帮助他们改过自新。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年来,山西有关部门建立新机制、尝试新办法,在社会预防、依法办案、矫治帮扶等各个环节下足功夫,用心用情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改正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目的在于使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一个工作室,3名女检察官,7名工作人员,承担着太原市全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工作,这就是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静芳工作室”。2017年7月,晋源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集中办理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及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静芳工作室”由此成立。无论是在犯罪预防的“事前”环节、办案的“事中”环节,还是在判决执行后矫治帮扶的“事后”环节,工作室无处不在。
“未成年人需要什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做什么。”“静芳工作室”负责人宋静芳说,他们一直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和保护优先。
“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发育不成熟,具有很大的可塑造性。通过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宋静芳告诉记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等于不惩罚,惩罚的目的是为了使涉罪未成年人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我正在办的一起案子,4名16岁的男生暑期去保安公司打工,因偷了公司手机,结果被公司3个人非法拘禁,打成了轻微伤。7个人全涉嫌犯罪,其中有6个未成年人。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十分后悔,并积极认错赔偿。经过一番调解和沟通,最终都做不起诉处理。”宋静芳告诉记者,“不过,案子还没办完,接下来我还要帮打工的孩子要回公司所欠的报酬。”
成立两年多来,“静芳工作室”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9件523人,心理疏导151人次,帮教矫治涉罪未成年人362人次。
帮教
做好技能培训、心理疏导
探索综合治理新体系
“案子办完,判决执行后的矫治帮扶工作很重要。”宋静芳告诉记者,15岁的女生李某因为校园欺凌和抢劫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刑满后,李某表示特别想学一门技能,检察院联系把她送到了太原技师学院,“我们帮教的孩子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会尽力联系合作学校,学校也会提供一些便利。”
社会帮教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对此“静芳工作室”做了大量工作,探索构建综合治理防控新体系:联合教育部门,预防在校学生犯罪;联合文化管理部门,加强网吧等场所管理;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进行监督;联合合作单位,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静芳工作室”处理的案件中,90%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或多或少都存在心理问题,心理健康帮教就成为重要一环。为填补专业人才的空缺,山西爱邦青少年社会关护服务中心已经成立运行5年多,团队包括了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心理咨询师相关资质的专家学者及志愿者近80人,为工作室提供了很多支持和帮助。
“未成年人心智的不成熟导致他们在面临很多事情时不知所措,心理帮教工作就是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做好情绪管理和人际沟通。”心理咨询师史振江3年前开始加入帮教工作,已经帮助过4名未成年人,每周还要去少管所做团体帮教,“内在坚固了,外在就不容易坍塌。”
尽管如此,“目前社会支持体系仍然还不够完善,集中表现在社会包容和接纳积极性不够,希望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宋静芳说。
回归
联合社会团体
在家庭、教育上倾注更多关心
在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操场上,少年们正在进行着户外锻炼。他们中的很多人,还能看得出来脸上的稚嫩。
这里是山西省唯一一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狱政管理科科长郭玉清在此工作30年了。他说近些年最难忘的场景,是去年年底大走访的时候,看着两个犯罪的孩子在未管所中录的视频,母亲一边望着窗外偷抹眼泪,一边又生怕漏掉儿子们的每一个镜头。“他们中有的家庭特别困难,有的则是与家庭矛盾突出,父母家人也不来看望。孩子们有些话不方便当面说,我们录了视频、带着他们的亲笔家书去家里,父母往往潸然泪下。”郭玉清说。
“这里的未成年人是个特殊的群体,在心理疏导、义务教育、成长关怀方面需要尤其注意。”教导员单晶说,“未管所在社会帮教上下功夫,与不同的社会团体联合开展活动,促进孩子们身心成长。”他们的名单上,有山西省朗诵协会、山西大学心理咨询团队、太原图书馆、山西省律师协会等团体。
此外,未管所的狱警,还承担了不一样的职能。“我们有的带语文,有的带数学,有的教思政,各有分工。”据未管所党委副书记樊新林介绍,孩子们每天有半天时间在学习,而老师则清一色是管教所工作人员。
“我们的狱警教官自己当老师,专业水平肯定有差别不说,还不成体系,无法真正地和教育课程对接。”樊新林告诉记者,他们最想改善的还是教育问题,下一步未管所将探索一些新的教育模式,提升课程教授水平。
把好法治教育这道关口
广州市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长 陈海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牵动着社会的方方面面。目前,有部分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是涉罪的孩子,事实上没有学校可去,也没有足够的教育和约束。这些孩子没有经过有效矫治,就回到社会,该怎么办?
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目前还没有法定的配套制度,在刑罚和教育之间,存在一个相对空白的地带。针对这些实施了严重违法犯罪、但并没被处以刑罚的未成年人,亟须建立健全配套的矫治教育措施。
当然,矫治教育只是事后弥补,事前的预防更重要,各方面成本也更低。司法实践中,很多未成年犯罪行为是不良行为演化而来,这就需要把视线前移,把工作做在前面。建议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力度,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把好法治教育这道关口,让孩子们明辨是非,明确行为的底线。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成年后走向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此外,尤其要注重呵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很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往往是心理问题在先、不良行为在后。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及早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帮助老师、家长了解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干预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