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0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狠抓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置,两个月时间,安全处置医疗废物2845.073吨,全省150个集中隔离点排放的污水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切断了病毒传播的最后一环,有效维护了我省生态环境安全。
1月22日,接到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后,省生态环境厅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解决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应急监测、辐射安全、系统内部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问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一线开展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等环境监管,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全力做好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截至3月21日,全省共对16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含1家备用)、2035家医疗机构、隔离点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有关企业单位进行了环境监督检查,共出动20556人次。
据统计,从1月20日至3月21日,山西省平均日处置医疗废物45.89吨,平均处置负荷33.28%,累计处置医疗废物2845.073吨,疫情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全省接收定点医院医疗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8家,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各污水厂水质监测均未发现大肠菌群数超标。全省150个集中隔离点中,46个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点,污水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达标排放;104个无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点,则通过排入或转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