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共涉及人员167人,留置30人,其中25人涉嫌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纪依法查办杭州市滨江区以虞关荣为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
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 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介入
制定“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与政法机关会商协作机制,落实联点包案、提级管辖等制度,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工作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对全省732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介入,查实148起涉黑案件中有140起存在腐败或“保护伞”,占比94.59%;584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中有254起存在腐败或“保护伞”,占比43.49%。
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 坚决查处涉黑腐败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专案组,严肃查处景宁县原维稳办专职副主任李海敏、遂昌县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助理陈春明等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获得了良好社会反响。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对杨伟祥涉黑案件背后9名涉嫌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人员同时收网,在当地形成较大震慑。
“打伞破网”,重拳出击、力度空前。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76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1527起,处理27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48人次,组织处理146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02人,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干部1136人。据了解,2019年处理人数是上一年总量的12.5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