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讨论稿)》的说明,对抓好学习贯彻提出要求,审议《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方案》。会前,安排与会同志学习了全会公报。
会议一致认为,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准前进方向、总揽工作全局,加强战略谋划、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是“中国之治”的决定因素。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对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
会议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十九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宣言书。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继续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
会议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具有丰富的实践成果。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之所以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是因为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当今“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雄辩地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始终保持自信之心、激荡自信之力、走好自信之途,坚持和巩固好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
会议一致认为,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鲜明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三个阶段”总体目标,从13个方面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决定对制度建设作出一些新的概括、新的阐述。我们要全面准确领会,体现在工作中,不能有偏差。要按照中央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大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对各项制度要严格遵守和执行。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能力,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要做好中央全会精神的宣讲工作,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同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联系我省正在推进的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改革,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在制度的轨道上不断推动山西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会议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于11月7日至9日在太原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员负责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