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通三防”,指的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治矿井火灾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对于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意义重大。《意见》明确指出,9月底前,各煤矿由总工程师负责,对涉及“一通三防”制度、措施、作业规程等开展“回头看”工作,审查制度措施是否缺失、是否有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能否体现对重点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管控。在防范有毒有害气体异常涌出、瓦斯超限、自然发火高温及火源控制、违章行为管控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促进“一通三防”的现场管理。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煤矿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分析。各煤矿企业根据本矿瓦斯赋存、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采掘部署等特点和规律,每月组织人员或邀请专家全面对井下场所及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一通三防”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并列出清单。特别是要把作业场所临近采空区、空巷、地质构造的情形以及打钻、放炮、动火作业、启封密闭、瓦斯排放、封堵隅角、灌浆、注惰性气体等容易导致隐患的薄弱环节作为重点,做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全面无遗留,并持续更新完善。
现场管理是重中之重,必须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相关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现场作业人员须熟悉现场风险隐患及安全措施。开工前,必须对作业环境的通风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情况进行安全确认,未经安全确认不得开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作业地点通风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情况加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排查分析原因,稳妥处置,确保人员安全。
此外,《意见》要求加大“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全员素质。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具备辨别无风微风、火灾征兆、煤尘堆积的基本能力以及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撤人不作业的基本知识,掌握自救互救、隐患及险情报告及处置程序,培训不合格不得入井上岗。
届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督促“一通三防”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