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连发20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家财产保险公司“中招”,众公司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限期整改,并对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其中中煤保险等3家财险禁止申报新产品半年。
银保监会称,此举是在公司自查整改和第一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第二次产品检查。此次产品检查对20家财险公司的1550个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主要涉及保险条款、费率、报备三个方面21个问题。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述20家财险公司包括利宝保险、安诚财险、大地财险、英大泰和财险、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太平财险、鼎和财险、新疆前海联合财险、安盛天平财险、华安财险、众安在线、中煤财险、渤海财险、都邦财险、锦泰财险、史带财险、泰山财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富邦财险。
其中,中煤保险与安盛天平、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等3家财险被禁止6个月内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富邦财险、锦泰财险、都邦财险、众安在线、华安财险、鼎和财险、英大泰和财险、利宝保险等8家被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三个月。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作为国内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山西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煤保险被银保监会指出部分产品存在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退保规定不明确,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精算报告包含要素不完备、不合理等四大问题。
监管决定书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相关等规定,并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银保监会要求中煤保险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同时,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