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频繁发声,房地产企业有些喘不过气来。
5月17日,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文》,针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行业乱象治理和信托领域治理重点等做了明确规定。
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针对房地产行业频爆金句,毫无疑问,作为中国在任的最高金融监管机构官员的“决策层声音”,无疑是对房地产从业者和相关金融机构的一种警示。
7月1日,银保监会修订并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保合作的具体操作提出了要求。我们认为,《通知》对保险资金通过信托计划进入房地产领域划出了明确的界限。
7月6日,银保监会约谈了中融信托、中航信托、五矿信托等十家上半年信托规模增速过快的信托公司,进行了指导警示。此次约谈意在引导银保监会23号文和郭树清陆家嘴论坛讲话落到实处。而媒体对此事的报道用语,也可以看出形势的严峻程度:“国家出手”、“屋漏偏逢连夜雨”、“动真格”等。
7月9日,一向被认为“手松”的北京银保监局,进一步召集13家信托公司大佬进行“窗口指导”,要求(1)对于土地款融资(即房地产前融)业务,不得再新增。已备案并部分放款的,后续可能无法投放;对于已备案未投放的、新增未备案的一律不再给予备案和操作;(2)房地产信托业务将逐笔事前审核。
7月10日凌晨,中国证券报报道,监管部门已向部分房地产贷款较多、增长较快的商业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上述举措意味着继房地产信托后,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也将放缓。
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如此密集的监管动态,在以往房地产调控周期中是非常罕见的。结合以上调控,地产信托业务只剩下常规(非通道业务)“432”信托贷款、标准化ABS/ABN、私募ABS、“真股权”投资基金及城市更新基金这几类业务可以继续开展。对于众多房地产公司而言,在融资路上“另辟蹊径”已经是决策层不得不立即实施的策略了。比如,境外发债、利用自持物业证券化变现、增加股权融资比例、适当调整内部融资机制(跟投占比)等,以确保全年开发和销售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