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长治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500元/人的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长治市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任务。一是发挥健康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作用。完善医疗健康保险体系,支持养老保险服务创新,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二是发挥保险机制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加强特殊群体保险保障,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扩大参保范围,力争实现沁河、浊漳河流域环境污染高风险企业全覆盖。三是发挥“三农”保险在惠农支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扩大已开展中央财政支持险种的覆盖率,力争到2020年玉米和森林的承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小麦和能繁母猪的承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广马铃薯、奶牛、育肥猪等保险业务。发展特色农业保险体系,拓展农业保险深度广度。四是发挥保险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入保险资金参与城市建设,推动保险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保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五是发挥商业保险在重大灾害事故中的补偿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支持保险业积极参与灾害事故防范和救助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了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措施。一是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服务创新,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二是加强保险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行业风险。三是加强保险知识普及宣传。营造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政策支持。一是加强领导协调。将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保险业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沟通合作。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提出发挥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保险业务的保险补贴范围和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将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与长治发展目标规划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