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成都市委外宣办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离境退税政策将在四川落地实施,由此,四川成都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中国第二批,也是中国西部地区首个实施该政策的城市。
离境退税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带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目前成都工艺美术有限公司、成都蜀锦织绣有限责任公司等33户首批参与离境退税的商店,覆盖了主要购物商圈、交通枢纽,并在成都双流机场T1航站楼国际出发区设立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点。
成都海关双流机场海关副关长程民介绍,“该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并满足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人民币500元,按规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等条件要求。”
退税物品主要为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记者了解到,按照成都市试点政策,退税率为11%。其中9%的部分退给境外游客。其退税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退税币种均为人民币。
“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可以通过退税杠杆刺激境外游客购买本地特色、优质、品牌旅游商品,如蜀锦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商品。通过政策导向,将鼓励境外游客到成都购物。”成都市旅游局副局长陈世安表示,去年成都接待入境游客220万人次,其购物话费占旅游总花费近20%;在离境退税政策带动下,根据规划,到2020年,其占比将达到25%,2025年将达到30%。助力成都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