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吕梁市公安局与山西省戒毒管理局签订《禁毒协作关系协议》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吕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安林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局长白震出席签字仪式并分别讲话。市局副局长李全山、市局党委委员、离石区公安局长李宾、各县(市、区)公安局长、市局禁毒支队主要负责人和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刘永星、戒毒所、医务所、管理处、戒毒局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李安林详细介绍了吕梁市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李全山介绍了全市病残吸毒人员整体工作情况,交城、文水、汾阳、交口、柳林、离石、中阳、方山、兴县、临县、岚县公安局长分别汇报了本县病残吸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并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与省戒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白震指出,近年来,省戒毒局与吕梁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全省社会治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下一步,省戒毒管理局将坚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刘新云副省长提出的“三年禁毒攻坚战”具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对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尽最大可能为吕梁公安禁毒工作做好服务。
李安林强调,签订《禁毒协作关系协议》并通过联席座谈,进一步增强了彼此间友谊,密切了联系,对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重大意义。市局禁毒支队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与省戒毒局各部门要做好对接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长要对本县的病残吸毒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梳理,拉出清单,对符合强戒条件的要及时移送。针对病残吸毒人员的强戒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双方要精诚合作、深度联动,进一步打破信息资源壁垒,畅通渠道,密切务实合作,推动戒毒各项业务工作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的协作,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