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3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山西省被抽查的26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3.1%。
本次国家抽查全面实施抽检分离、招标入围、市场抽样和抽样过程监控等改革举措。山西省被抽查的有家用燃气灶、建筑用钢化玻璃、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水泥、防爆电机等6种26批次产品。山西省企业生产的热轧光圆钢筋、防爆电机2种产品全部合格,热轧带肋钢筋产品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1%,水泥产品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3.3%,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50%,家用燃气灶产品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00%。
省质监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