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银监系统一口气对我省4家银行机构开出5张罚单,其中4张罚单的违法违规案由均指向信贷业务。
“山西闻喜农商行和山西壶关农商行因信贷业务违规而被分别处罚100万元、20万元,同时两行的相关责任人员也相应受到罚款或警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闻喜农商行因“违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规定比例”而被运城银监分局罚款共计100万元。同时,该行相关责任人员杨振宁和李军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由长治银监分局所作出的两份处罚决定则均指向山西壶关农商行,该行由于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罚款20万元,其主要负责人吴军也因此被予以警告。
“晋商银行晋城分行因信贷业务违规而受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晋商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案由为:以贷款资金做存单质押担保进行再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晋城银监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则因“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职、未按要求报送代为履职报告、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计提拨备”被山西银监局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该行葛云胜予以警告。”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早在今年6月15日,就受过山西银监局行政处罚,当时信息显示,该行因“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人为将正常、关注类贷款调整为次级类贷款进行不良资产转让”而被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