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财政厅公布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预算指标的通知,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预算指标3393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1315万元,省级资金68000万元。
11地市专项分配分别为,临汾市32502万元、吕梁市80245万元、太原市7513万元、大同市37095万元、阳泉市881万元、长治市27269万元、晋城市3962万元、朔州市6045万元、晋中市26106万元、运城市24463万元、忻州市70403万元,还有省扶贫办22831万元共计339315万元
据了解,下达市县部分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省本级部分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支付方式由省财政厅确定。
此次下达给贫困县的资金,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贫困县人民政府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