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2018年5月9日,海南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副处长孔德良、主任科员张崴、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蔡於海、基层处副主任科员曾晓露几位领导来海南省山西商会(中国晋商俱乐部联合发起机构)走访调研,商会秘书长翟志伟、副秘书长张俊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省工商联、市司法局领导来访,主要目的在于了解海南省山西商会自成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以来,组织机构人员到位情况、制度措施制定情况以及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情况。会议上,商会秘书长翟志伟、副秘书长张俊分别就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中实际遇到的诸如调解范围、服务对象等相关问题提出了疑问,与会领导针对问题一一做出了解答,同时,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运作、调解工作经费等方面问题,海南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孔德良副处长还结合下发文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上,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蔡於海处长强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非强制性、免费性等特点,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企业民商事纠纷,还可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蔡於海处长表示,随着相关文件的出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解决的各类纠纷将更加广泛。
海南省山西商会作为海南首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联络聘请专业的会员、乡友作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同时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培训,利用商会活动、官方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及工作范围,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次省工商联、市司法局领导的走访调研,有利于促进海南省山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推进和商会服务的提升,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运作,为今后解决会员、乡友民商事纠纷,维护会员、乡友合法权益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