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山西省晋城市企业登记不需要再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是指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申请使用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大幅放开了我市名称库资源,使企业对自己的名称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同时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企业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大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工商局“网上服务大厅”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在设立登记时一并申请,无须预先申报核准名称。但是涉及前置审批事项、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外资企业的企业名称,仍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在名称网上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了“名称申报”和“注册登记”合二为一,大幅缩短了企业登记时限,简化了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是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