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广大居民:
为加速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有效解决霍州市早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信息不完善等问题,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夯实数据与技术基础,霍州市民政局现面向全市开展婚姻登记证补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用途
此次开展补领工作,旨在解决早年婚姻登记档案存在数据缺失、信息记载不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为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享受政府相关补贴、公积金提取、贷款办理、子女入托入学等诸多方面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障。
二、补领的对象及范围
1.在原乡镇或霍州市民政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但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损毁、信息不全、错误的且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过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婚姻档案、婚姻证件与本人户口、身份信息不一致的;
3.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需要变更为身份证号码的。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如结婚证丢失或损毁且有档案的,请先去霍州市档案馆查询原始档案并携带原始档案复印件前来办理。
补领离婚证的:一方当事人到场,并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以及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照片2张。如离婚证丢失或损毁且有档案的,请先去霍州市档案馆查询原始档案并携带原始档案复印件前来办理。
2.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本登记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3.现役军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4.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本人页原件。无法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集体户口本所在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霍州市市民中心三号厅霍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357-5612520
霍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