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忻州市忻府区原区委书记马志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马志强,1970年12月生,山西省神池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他曾任忻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原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原平市委书记等职。
值得一提的是,马志强被查时,新职务尚未满试用期。2023年8月31日,马志强任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2024年8月6日,其官宣被查,8月23日被免职。2025年1月,依法双开,2月决定逮捕,3月提起公诉。